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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,符合央行要求并完成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的境外机构投资者,可以通过“北向互换通”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,开展以风险管理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。
央行:“北向互换通”充分考虑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,初期全市场每日交易净限额为200亿元人民币(即全部境外投资者通过“北向互换通”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在轧差后的名义本金净额每日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),清算限额为40亿元人民币(即上海清算所与场外结算公司之间净头寸对应的“互换通”资源池风险敞口上限为40亿元人民币)。未来,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额度,并对外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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